本报记者 王冰凝 北京报道
距离渤海漏油事件时隔一个来月后,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终于出来表态了认定事故主要责任由作业者康菲公司承担。
7月7日,接近中海油的消息人士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渤海湾漏油事件没有在第一时间公布,主要因为到目前为止尚未调查清楚首次发现的渗油是自然渗油还是事故,所以作为上市公司在问题调查清楚前未敢贸然发布公告。目前,只有第二次的渗油可以确认是康菲公司的操作问题。
另外,中国多年来的海洋石油开发生产,主要与拥有技术的外资进行合作,作为对价,外资一般享有近一半权益,这样便造成石油资源外流,合作开发也就成了能源开发中的隐痛。
首次漏油原因仍未查清
7月5日,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已形成劣四类海水面积840平方公里,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污染损害,事故主要责任应由作业者康菲公司承担。7月6日,作业者和油田主要权益者中海油联合召开发布会,称根据双方协议,康菲石油将承担主要责任,而中海油将分担责任。
不过据记者从接近中海油的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实际上到目前为止第一次渗油被发现后,渗油原因至今尚未调查清楚,这使得中海油因不知道是自然渗油还是操作事故,怕影响公司股价而迟迟未敢贸然发布事故公告。不过可以确定的是,第二次渗油是由于康菲石油遇到了复杂的地质而出现的操作事故。
康菲中国总裁司徒瑞认为,康菲公司已经采取了积极措施来处理事故。对于事情一个月未公布,他做出的解释是,因事件发生在中国,康菲公司发现渗油后,就向中国的相关部门包括合作方中海油做了及时汇报。
中海油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蒋永智则表示, 这个事故非常少见,从溢油事故发生的6月4日,到认识这个事故有个过程。而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这个事故没有达到需要披露信息的要求。中海油执行副总裁陈壁更表示:“中海油自从成立以来,从来没有瞒报任何重大溢油事件,这是公司起码的要求。过去、现在、以后都不会有。”
“鉴于深海开采的难度和渤海油田的油质较稠,中海油一般是与外资企业合作开采海洋石油,之前在开采过程中也出现过渗油、漏油,但都是小事故造成的影响不足以对外公布,而且按照中海油和外方的合作协议,一般事故主要责任由外方作业者承担。”中海油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抱紧四大摇钱树
而多年来中海油很少承担开采生产风险的主要原因,是因其油田作业大部分交给了外方。
深入了解一下中海油的油气资源以及开采状况就不难发现,因缺油而成为世界原油进口大国的中国,海洋石油储量惊人并非贫油国,而中海油因为“靠水吃水”,多年来采取牺牲部分石油开采量与外方合作开采的方式,可谓坐享着旗下四大产油地区的油气资源。
作为中国最大的海上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中海油主要业务为勘探、开发、生产及销售石油和天然气。
目前,中海油在中国海上拥有四个主要产油地区:渤海湾、南海西部、南海东部和东海。中海油是印度尼西亚最大的海上原油生产商之一,同时,中海油还在尼日利亚、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拥有上游资产。
不过记者从中海油了解到,中海油多年来的海洋石油开发生产,主要是与外资企业合作,外方均负责作业,中海油则负责其他相关事宜,双方权益一般为中海油占51%而外方占49%,开采生产出的石油由双方按照权益来分成。
记者随后翻看了中海油近年来的公告,发现其每次拿到一批海域开放区块,就会发布公告寻找外方企业进行合作,从国家获取免费资源,再交给有技术的外资企业开采生产,毫不费力并且不承担风险就能分得一半多的石油,中海油可谓坐享其成。
而中海油从国家获得的海上石油资源,可谓富得流油。
仅看其旗下此次发生渗油的渤海油田,该油田是目前中国海上最大的油田,也是全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基地,总资源量在120亿方左右,仅次于大庆油田。
渤海海域面积7.3万平方公里,其中可勘探矿区面积约4.3万平方公里。截至2010年底,渤海油田累计发现三级石油地质储量近50亿方,发现了蓬莱19-3、绥中36-1、秦皇岛32-6、渤中25-1、金县1-1、锦州25-1/南等数个亿吨级大油田,形成四大生产油区和八个生产作业单元,生产油田超过50个,拥有各类采油平台100余座,至2010年底,渤海油田已经累计向国家贡献了1.75亿方原油。
但渤海海域地质油藏特点是构造破碎、断裂发育、油藏复杂,储层以河流相、三角洲、古潜山为主,油质较稠,稠油储量占65%以上。
中国能源网CEO韩晓平认为,浓度太高的油藏也迫使开采过程中常常不得不增加水压,从而容易产生漏油事故。
除了渤海,中海油还拥有着油藏更加丰富的南海资源,数据显示,南海海域油气构造200多个,油气田大约有180个,油藏大概在230亿至300亿吨之间,相当于全球储量的12%,约占中国石油总资源量的三分之一,有“第二个大庆”之美誉。仅仅在南海的曾母盆地、沙巴盆地和万安盆地的石油总储量,就将近200亿吨。
渤海湾石油遭外企瓜分
中海油面对旗下如此丰富的油藏,难免忙不过来了,加上国内海洋石油开采技术有限,中海油便乐得寻求外方合作,牺牲一定的开采量却实现了坐享其成。“这种模式现在在国际上也比较流行,主要是深海石油勘探开采技术性很强,中国目前的技术还不能完全独立去完成深海开采生产。”韩晓平说。
但这种合作开发的模式却成为了中国石油能源的一个隐痛。据记者了解到,因为合作开发,多家外资企业已经获得了渤海湾区域的石油开采权,其中包括康菲石油、菲利普斯、、科麦奇、德士古、阿帕奇、加拿大王朝能源、EDC等国际能源企业,甚至一些名气尚小的外资企业。
据记者了解,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外合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开发合同(即对于已经勘探出原油储量的区域进行开发)、提高产收率合同、单井合同(即外方勘探,一旦发现油区就按照合同行使权益),以及原油勘探开发生产一体化合同。
上述合同中,中方一般要求获得勘探权的海外公司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进行区域内的勘探。在分成方面,一般中海油获得51%的权益,而外方获得49%的收益。
目前,和也在渤海湾有少数项目,基本也采取这种合作方式,其中中石化一个合作项目其收益甚至低于外方。
虽然目前,外资石油企业已经无法再取得像渤海油田开发早期出售的勘探权,而中海油早已经承担起了独立勘探任务,并取得很多成就,但在深海石油开采生产领域,仍然处于国际合作的阶段。
这意味着中国渤海湾石油资源的很大部分遭到了国外石油企业的瓜分。
近海资源之争
作为中国三大石油巨头之一,国内最大的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中海油多年来凭借政府赋予其的国家资源,连同样暴利的同行中石油和中石化也会艳羡不已。
“这次蓬莱19-3油田泄漏虽然不及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影响恶劣,但对海洋生态造成了较严重的污染,康菲石油作业者虽是事件的直接责任者并负主要责任,作为上市公司和油田权益人,中海油则应承担监管、监督责任,而且面临危机公关应该公开透明而不是一味回避。”韩晓平认为。
2010年,跨国石油巨头BP在墨西哥湾发生严重漏油事故,尽管BP不是作业方,也对相关作业公司提出了诉讼赔偿,但BP自身承担了更大的责任,为善后工作和相关赔偿付出巨额代价,其中仅为赔偿附近民众就设立了200亿基金。
韩晓平认为,中国政府对央企过于纵容,此前吉林化工爆炸污染、大连漏油事故等很多重大事故涉及央企最终都是不了了之,政府在赋予央企诸多资源的同时更应该赋予更多的责任,使得央企更主动地去监管安全问题,最大程度地规避事故。
国资委系统一专家则告诉记者,国家近年来已经调整了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政策,并修订相关法规,允许除中海油以外的其他石油公司进入海洋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中石油和中石化在近海已经有所作为,不过目前最具有海洋石油勘探开采技术实力和资源的还是中海油,但中海油在深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技术方面与国际先进石油企业仍存在差距,希望中海油在继续与先进外资石油企业合作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自主技术创新能力,提升技术实力,并基于海洋石油开采的高风险,建立起更加严厉的风险和安全监管防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