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房产税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它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但是操作起来非常困难。我国的税制结构是跟国家的 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这三大类中,每个都有调节功能,调节力度不一样。目前我国税制是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而 财产税成为税收主体之一的,多数是发达国家。因此现在广泛推行房产税,很难见到效果。
目前,重庆、上海作为房产税试点已近2年,进一步扩大 房产税试点似乎已经箭在弦上。近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再次提及研究逐步推行房产税的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本报记者采访了对此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和房地产业内人士,从自身的领域发表见解,以供参考、借鉴。贾康:舆论上有一些 说法,指摘上海、重庆两市的试点成效不足,“动静不大”:一是税收收入很少;二是两个城市房价并没有急速下跌。
我认为,对房产税试点效果的 评判不能过于表面化。因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发达地区搞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集收入,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人们的住房消费,并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配套。房产税是年复一年征收的,未来房产税的财源支柱属性将会逐渐显现。刘桓:客观地讲,上海和重庆试点房产税的 效果不是很好,一个是对市场影响不大,第二是税收的额度比较低,远远达不到部分替代土地出让金的作用。但是, 房产税影响大小,不完全取决于房产税本身设计,也与房地产市场的环境有很大关系。
许善达:现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很少有说 效果很好的声音。相反有很多认为不理想的声音。我不主张在这样的状态下,继续扩大推行房产税试点范围。范小冲:上海和重庆征收的 房产税数额都不大,重庆征收了一个亿,不知道征收的成本有多高。这两地房产税征收产生的效果都不明显,对楼市的影响不大。我想征 收房产税短期内对楼市的影响都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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